

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的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场地改造设计方案(项目名称),进行邀请招标,现采用发布公告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证明材料参与资格审查,并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采购项目名称: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场地改造设计方案。
2、采购项目编号:/。
3、采购项目标的、数量及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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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单位:) |
预算(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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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
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场地改造设计方案 |
1项 |
30 |
4、采购项目的主要需求及可能实质性变动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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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品目号 |
标的物名称 |
标的主要需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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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服务 |
合同条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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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包 |
汽车工程学院教学场地改造设计方案 |
中标单位需在中标后7日内提交方案成果。中标单位最终成果要求为:校园环境整体规划设计文本,包含校园范围内的建筑、景观、运动设施、停车系统、文化设施等规划方案 |
需要完成新校区校园环境整体提质改造概念规划方案 |
详见招标文件 |
二、供应商资质要求:
1、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社保登记证或者近三个月依法交纳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
4、参与本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申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6、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并附经“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营业执照应具备建筑设计相关资质。
三、供应商应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
1、提交《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原件,格式见附件;
2、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4、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的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纳税及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费的证明原件;
5、《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文件》,本邀请公告规定的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6、其他说明。
四、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
1、按本邀请公告第三条规定提交的证明材料及说明应装订成册,一式两份。
2、资格审查证明材料的递交截止时间为2019年1月8日17时20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后勤管理处(指定地址)。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
五、确定邀请供应商
评标小组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不少于三家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采购活动。
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湖南电气职业技术学院
联系人:赵胜杰
电话:15907321108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岳塘区下摄司2号
附件: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函
